消息,近日日喀则藏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重新装修而未报备,导致消防控制室主机与喷淋泵主泵故障,被桑珠孜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6月19日,桑珠孜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扎西旺姆、顿旦)对位于上海北路的日喀则藏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因重新装修(并未到大队进行报备)三四层部分区域,导致消防控制室主机报六点故障以及水泵房中的喷淋泵主泵处于故障状态。
日喀则藏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六条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消防安全监督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桑珠孜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日喀则藏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